勞動合同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幾個方面?怎么理解用人單位中止?
勞動合同中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方面:
1.用人單位中止
具備法定的中止事由,用人單位同勞動者可以中止履行勞動合同。例如,停產息工、放長假、廠內待崗等,都是用人單位由于經營不善,而中止履行勞動合同。
2.勞動者中止
勞動者暫時無法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但是仍然有繼續履行的條件,造成勞動合同中止。例如,勞動者應征服兵役、涉嫌違法犯罪被暫時拘押、失蹤但是尚未被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等,都是勞動者無法履行勞動義務而中止履行勞動合同的情形。
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中止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勞動合同。例如,協議借用、停薪留職等,都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中止履行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