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怎樣認定?勞動關系認定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1、勞動關系可以通過勞動合同認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1)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