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仲裁與勞動爭議仲裁之間有哪些不同?仲裁與勞動爭議仲裁適用法律是什么?
①解決爭議范圍不同。
民商事仲裁在于解決經濟合同糾紛和其它財產權益糾紛。勞動仲裁則在于解決勞動爭議,如勞動合同爭議、開除、除名、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等糾紛。
②適用法律不同。
民商事仲裁主要適用合同法、民法通則等與財產權有關的法律、法規。勞動仲裁主要適用以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為主的與勞動權利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它規范性文件。勞動法規有政策性強的特點。
③解決機構不同。
民商事仲裁由以行政區劃命名的仲裁委員會解決,只有直轄市、省會、設區的市才設立仲裁委員會,各地仲裁委員會相互沒有隸屬關系。勞動仲裁由隸屬勞動部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解決,各級勞動部門都有自己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且上下級之間有業務指導關系。
④級別管轄不同。
民商事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只要在合同中約定發生糾紛由某仲裁委員會解決,該仲裁委員會就取得管轄權,并排斥了其它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的管轄。而勞動仲裁首先按企業的級別性質劃分管轄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然后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級別劃分管轄的人民法院,省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其下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案件一律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⑤裁決的效力不同。
民商事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仲裁裁決一經作出,立即生效,如一方不履行裁決,另一方可申請強制執行。勞動仲裁裁決作出后,任何一方不服,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實行先裁后審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