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當事人在仲裁活動中享有哪些權利?當事人在仲裁活動中履行哪些義務?
當事人在仲裁活動中享有以下權利:
1、有申請、答辯、變更、撤回仲裁申請的權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
3、有申請有關人員回避的權利;
4、有請求傳喚證人,請求鑒定和勘驗的權利;
5、對未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6、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對方當事人不履行的,有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權利。
當事人在仲裁活動中應履行以下義務:
1、有遵守勞動仲裁程序和仲裁紀律的義務:
2、有提供證人、證據的義務;
3、有如實陳述案情,回答仲裁員詢問的義務;
4、有承擔履行生效的裁決書、調解書的義務。
關鍵詞: 勞動仲裁 當事人享有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