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承擔醫療事故賠償責任
醫護人員不履行職責造成醫療事故的,由醫療機構負責賠償,就賠償問題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處理。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醫療事故的律師收費標準有什么
醫療事故的律師收費標準有:
1.咨詢:
咨詢每件200-500元。律師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詢費可折抵相應律師代理費。
2.代理人身損害賠償、醫療糾紛等其他民商事案件:
按涉案標的額的2%-5%收取。國內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3.代理二審案件:
(1)未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取;
(2)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的1/2收取;
(3)代理二審后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標準的1/2收取。
4.代理申訴案件:
(1)簽訂聘請律師服務合同時,先收取5000-20000元代理費;
(2)人民法院裁定再審時,再按照一審相應案件的收費標準收取代理費。
5.律師函:
每件1000元—3000元。
6.代寫法律文書:
每件500元—2000元。
關鍵詞: 誰承擔醫療事故賠償責任 醫療事故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