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交易罪的判罰規則:
(1)犯強迫交易罪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若有特別嚴重情節的,則應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關鍵詞: 強迫交易罪 強迫交易罪的判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