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基金支付和個人賬戶支付的區別在哪?
【1】賬戶的資金來源不同:醫保統籌基金賬戶的資金是來源于企業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用以及城鎮居民醫保費用;醫保個人賬戶的資金來源于職工醫療保險里面的職工個人繳納金額。
【2】作用不同:醫保統籌基金是用來在醫保定點醫院治療報銷的,只能用于住院治療報銷,在藥店購藥是無法使用統籌基金報銷的;個人賬戶的資金主要可以用于醫保定點藥店購藥以及醫保統籌基金之外需要由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可以用戶醫保個人賬戶來支付。
【3】報銷比例不同:醫保統籌基金報銷是有比例的,會根據就醫醫院的級別有所不同,并且城鎮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也是有所差別的,城鎮居民醫保都是有起付線的;醫保個人賬戶的資金只要在醫保藥店購藥消費以及門診治療,都是可以任意使用的,沒有使用門檻的限制。
統籌基金報銷比例是多少?
醫保統籌賬戶報銷比例
1、在三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5%,職工支付15%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職工支付10%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職工支付5%。
2、在二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7%,職工支付13%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2%,職工支付8%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職工支付3%。
3、在一級醫院以及家庭病床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職工支付10%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職工支付5%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職工支付3%。
4、退休人員個人支付比例為職工支付比例的60%。
但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照比例支付的最高數額不得超過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醫保報銷比例
一、住院報銷比例
1.一級醫院,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按90%支付;
2.二級醫院,起付標準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按90%支付;
3.三級醫院,起付標準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按90%支付。
4.退休人員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礎上再提高5%。
二、住院報銷起付線
1.一級醫院200元;
2.二級醫院500元;
3.三級醫院800元;
4.惡性腫瘤患者,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多次因放、化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只扣一次起付線。
三、慢性病門診報銷比例
門診慢性病分為甲類慢性病和乙類慢性病。
1.甲類慢性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85%支付。慢性腎功能衰竭(腎衰竭期)患者的門診血液透析費用、腹膜透析費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環孢素A的費用在上述基礎上再提高十個百分點。
2.乙類慢性病起付線標準:300元。乙類慢性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在起付線標準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一個醫療年度(或有效期)內不能超過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額。
3.參保人員可同時認定兩種乙類慢性病,并按最先認定的雙病種管理,每個病種單獨計算起付線。慢性病病種的認定管理、最高支付限額將根據統籌基金收支狀況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適時調整。慢性病鑒定標準、細則及程序,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四、醫保報銷最高限額
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統籌基金支付住院醫療費用、慢性病門診醫療費用不能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為25萬元。根據職工工資水平和統籌基金的收支狀況,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適時調整。
醫保報銷條件
1.新參保及中斷繳費一年以上重新參保的職工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連續繳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年限)的,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連續繳費不滿6個月的,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中斷繳費不滿一年的,重新參保繳費后按規定享受待遇;
4.中斷繳費人員繳費中斷期間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關鍵詞: 統籌基金支付和個人賬戶支付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