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討債務訴訟時效是多久
追討債務訴訟時效是三年。
1.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
3.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4.對于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5.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二、怎樣合法追討債務
1.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借條、交易合同、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錄、視聽資料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
2.要有債務人起碼的信息資料
3.要有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利益線索
三、追討債務訴訟如何舉證
追討債務的訴訟中,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債權人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以及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據等。而債務人可以舉證證據債權債務不存在或者本人已經履行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