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買房如何證明是自己的房產
借名買房證明房屋登記是自己的有這些條件:證明出資、證明控制、使用房屋、持有房屋購買合同等房屋材料、借名買房的合理理由等。
借名買房需要什么證據
借名買房需要的證據有當事人的聊天記錄、支付記錄、借名買房協議、購房發票、房產證書、以及證人證言等證據。但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必須是依法收集的,并且經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