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中心共同發布《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報告(2021)》(以下簡稱《報告》)。數據顯示,2021年全年,北京市消費者協會96315熱線共受理有關直播帶貨消費者投訴2026件,比2020年受理投訴數量1021件增加了98.43%。其中,涉及虛假宣傳的占比為31.64%。
《報告》指出,消費者吐槽的問題集中在產品質量、虛假宣傳、價格誤導、誘導場外交易、退換貨、發貨慢以及銷售違禁商品7方面。涉及產品質量問題的占32.35%,虛假宣傳的占31.64%,價格誤導的占30.21%,誘導場外交易的占2.69%,退換貨的占1.83%,發貨慢的占1.2%,銷售違禁商品的占0.09%。可以看出,產品質量、虛假宣傳、價格誤導等問題最為突出。
2021年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和河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發布的直播帶貨消費體驗調查結果顯示,在100個直播帶貨樣本中,有17個樣本涉嫌虛假宣傳問題。
《報告》分析指出,直播帶貨存在諸多問題的原因如下:一是部分平臺缺乏責任意識;二是部分主播缺乏誠信自律;三是監管和處罰力度不夠,導致部分違法違規或者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直播帶貨行為沒有得到及時和有效處理,客觀上縱容了部分不誠信、不守法的直播帶貨經營行為。
《報告》建議,要明確和壓實平臺責任,有關平臺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要求,完善主播和賣家的資質審核及平臺規則制度,對平臺內主播和商家加強日常管理,以顯著方式警示私下交易風險,并暢通消費者維權投訴通道,加強和完善售后服務體系建設。《報告》還表示,要持續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針對直播帶貨這樣的新型模式,一方面要堅持審慎包容監管,另一方面要守住法律的底線,確保其在規范中發展。(作者:澤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