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交通運輸部14日消息,近日,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網信辦等8部門聯合修訂發布《關于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行業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聯合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完善了全鏈條聯合監管事項。將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網約車平臺公司向未取得相應出租汽車許可的駕駛員和車輛派單及未按規定向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傳輸有關數據信息;存在低價傾銷、欺詐、對個人在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差別待遇;危害網絡安全、數據安全、侵害用戶個人信息權益;非法經營資金支付結算;侵害網約車駕駛員勞動保障權益;不依法納稅;危害公眾利益、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等8方面違法違規行為納入聯合監管工作事項。
《通知》提到,對于網約車平臺公司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經依法依規處理后仍拒不改正的,地級及以上城市相關部門報經當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可組織發起聯合監管,逐級上報提請采取處置責令暫停區域內經營服務、暫停發布或下架App、停止互聯網服務、停止聯網或停機整頓等處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