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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9月18日訊(記者 王嘉浩)日前,信用中國(貴州)公示三家因違反《安全生產法》,而被行政處罰的煤業企業。
貴州省越能吉原煤業有限公司因現場檢查時,存在井下安設的一氧化碳傳感器未采用空氣樣和標準氣樣按產品說明書進行調校等20項違法事實,違反《安全生產法》等相關規定,被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行政處罰39.4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黔煤安監執一罰〔2023〕107號。
貴州佳竹箐煤業有限公司因對井下安全設備維護不到位,違反《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被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行政處罰2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黔煤安監執一罰〔2023〕101號。
盤縣盤南煤業投資有限公司盤縣樂民鎮梓木戛煤礦因對井下安全設備維護不到位,違反《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被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行政處罰2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黔煤安監執一罰〔2023〕102號。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家煤業公司均非首次因違反《安全生產法》而被處罰,僅2023年便有多次處罰記錄。
據檢索天眼查顯示,越能吉原煤業2023年1月17日及2023年5月24日,分別被罰9.4萬元、25.9萬元;佳竹箐煤業2023年5月29日及2023年7月17日,分別被罰2.5萬元、8.5萬元;梓木戛煤礦2023年上半年被處罰共計5次,罰款合計49.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