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處理的工作時限
1.暫扣車輛。因檢驗、鑒定需要,暫扣肇事車輛,期限為20日,經上級批準可延長20日。
2.尸體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檢驗或鑒定后,通知死者家屬在10日內辦理喪葬事宜。
3.責任認定期限。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經上級批準,可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4.損害賠償調解期限為30日,必要時可延長15日。
二、交通事故車物損失鑒定怎么做
為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主持下,委托物價部門,組織專業人員或者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對肇事車輛、受損物品進行損失價格評估鑒定。涉及保險車輛時,要通知有關保險公司參與鑒定。其鑒定結論書作為車輛損失賠償的依據。
關鍵詞: 交通事故處理的責任認定期限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