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行使肖像權的限制有哪些?
1、公民行使肖像權的限制有:
(1)政治家、影視和體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開露面時,不得反對他人拍照;
(2)參加游行、示威和公開演講的人,因其活動目的具有公共性,則不得反對他人對上述活動拍照;
(3)有特殊新聞價值的人,不得反對記者的善意拍照。
(4)嫌疑犯不得反對司法人員為司法證據目的的拍照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條, 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肖像權的內容包括哪些?
1、肖像制作專有權
就攝影而言,即通過照相將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膠片、相紙或其他物質載體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轉化為肖像的全部過程。
2、肖像使用專有權
(1)肖像一旦固定的一定的物質載體上(制作出來),使獨立于世,可以為人們所支配、利用。
(2)盡管肖像的利用價值有普遍的意義,但享有使用專有權的只能是肖像權人。
3、肖像利益維護權
肖像利益是公民專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關鍵詞: 公民行使肖像權的限制有哪些 肖像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