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與工資總額同口徑)的2%繳納養老保險,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依法繳納養老保險等費用。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規定》第七條
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根據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構成)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比例在企業的管理費用中提取,由企業開戶銀行按月代為扣繳。
職工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與工資總額同口徑)的2%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所在企業發放工資時代為收繳,作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一部分,并記入《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企業和職工必須同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才能計算職工繳費年限。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敷使用時,國家給予適當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