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誤工費包含哪些費用
1.誤工費包括:工資、資金、津貼、課酬等。
2.誤工費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職工作收入。
3.須以“實際減少”的收入賠償依據(差額賠償原則)。
如:受害人為某些單位人員時,其因受傷而誤工時,單位并不一定會扣發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為企業經營者時不包括其所喪失的企業經營利益損失。
因為企業經營利益并非單純企業經營者勞動所創造,其還包括資金、設備、組織管理、知識產權等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但企業經營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時間內雇傭與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業或財產的費用則應作誤工費予以賠償。
二、誤工費是基于基本工資還是實際工資?
誤工費的標準以實際減少的收入為依據,這包括全日制收入和兼職收入兩部分,但計算的標準有所不同。
1.全日制收入以受害人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為標準,但不得超過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除此之外,如果受害人因為受傷可能會喪失年終獎或獎金,也可以將相應的費用算入誤工費。
2.兼職收入按照無固定收入來計算,具體是指以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標準。
以上就是關于誤工費的含義和計算方法。誤工費主要為了不能工作而減少的收入的補償,它有誤工時間與每天實際損失的收入的乘積組成,如果收入不固定,或是不清楚,可以以相類似行業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來計算。所以誤工費指的是基本工資的說法是不對的,而是以實際工資計算的。
三、誤工費的確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如果受害人定殘的,其誤工費可以主張到定殘之日前。但是,受害人要出具醫院的休假證明,如果受害人有固定工作的,需由所在單位出具受害人的月收入和因道路交通事故持續誤工而實際扣發的工資證明(即收入證明和誤工證明)。
如果受害人的實際月收入(即工資、薪金所得)超過3500元的,受害人應出示完稅憑證;如果受害人的實際月收入低于3500元的,受害人則不用出示完稅憑證。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受害人的誤工費包括但不限于工資、“三補”(如飯補、車補和話補)、獎金和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