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托管是什么意思?
資產托管是指擁有資產所有權的企業、單位,通過簽訂契約合同的形式將資產有償托管給專業的托管公司,由托管公司進行綜合的資產調劑,并最終實現資產變現的一種經營方式。
托管經營模式存在的內在原因有哪些?
1、雙方的風險偏好不同。
二者考慮未來收益的角度不同,集團公司(或者大股東)沒有向社會公眾公開企業財務信息的要求,自身經營情況復雜,對風險相對不敏感,屬于風險中性群體,在未來經營條件存在不確定情況下,沒有保持帳面資產和利潤穩定性的壓力,因此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可以是風險喜好型經營主體;而上市公司則恰恰相反,上市公司面臨的是強力的監管和大量存在盲從心理的中小股民,他們更傾向于從表面現象出發,采取行動,因而上市公司也傾向于維持股價的穩定,而維持股價,避免股價劇烈波動的重要因素就是公司利潤的穩定。
2、經營能力上的差距。
集團公司(或者大股東)的資產經營能力相對較弱,也就是說由于經營管理能力上的限制,為了獲得更高的利潤回報,集團公司(或者大股東)將部分資產委托具有更強的經營管理能力的其他公司來經營,或者是行業內具有領導地位的企業,或者是專業的托管公司,但是為什么在實踐中多數托管經營行為發生于關聯公司之間呢?一個主要原因是托管行為自身的風險在關聯企業間發生違約的概率很小,易于監督,另外,關聯企業對于雙方的經營管理能力的信息較為均等,不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道德風險。
3、企業資產或者企業自身存在資產專用性。
在均衡狀態下,廠商不采取機會主義行為的充要條件是生產性專用資本的正常收益率產生的準租 收入不小于來自機會主義行為的潛在總收益。當資產專用性程度較低時,用市場來組織交易比較有效;而隨著資產專用性程度的進一步提高,企業科層組織便成為一種有效的組織形式(威廉姆森,1989)。也就是說,在存在資產專用性的條件下,托管模式變相的將生產組織內部化,在降低受托方專用性資產投資的風險的同時,隨之托管周期的延長,也降低了委托方的機會主義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