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周杰倫起訴網易”一案,開庭在即。
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的開庭公告顯示,周杰倫、杰威爾音樂有限公司起訴網易(杭州)網絡有限公司、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杭州網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的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將于4月17日9時開庭審理。
一邊是自帶話題度的流量巨星,一邊是知名的互聯網公司,本可互相成就的雙方究竟因何走向對簿公堂?關于此案,還有哪些值得關注的地方?
對簿公堂
一場游戲活動惹的禍
“周杰倫不只會告白氣球,還會告你。”
這只是網友的一句調侃,背后卻繞不開周杰倫起訴網易的糾紛。
4月10日,一則“周杰倫起訴網易不正當競爭”的開庭公告,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不過,這場糾紛并非如大眾所以為的因音樂版權而起,而是由于一場游戲活動。
4月13日,潮新聞記者聯系到作為原告之一的杰威爾音樂有限公司(下稱“杰威爾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此次的訴訟案件是針對網易旗下的一款網絡游戲《天下3》在此前的游戲推廣中,未經授權而推出贈送周杰倫最新專輯和演唱會門票的活動。
其實,這場糾紛在去年便有跡可循。
2022年7月6日,恰逢周杰倫新專輯同名先行曲《最偉大的作品》MV發布,網易旗下一款網絡游戲《天下3》上線游戲資料片,并在其微博發起了一場抽獎活動。在此前的微博截圖中,潮新聞記者看到,該活動以周杰倫的新數字專輯作為獎品,并表示轉發該微博的用戶即可參與抽獎。“我們將連送10天,共計1000張。”該微博在事后即被刪除。
另有一張網傳的《天下3》玩家截圖顯示,在游戲物品欄,獲獎玩家將獲得一個名為“周杰倫最新專輯·憑證”的道具,可用于兌換獎品。
2022年7月11日,杰威爾音樂官方微博的一紙聲明將網易推向了風口浪尖。該聲明稱:“近日網絡游戲《天下3》推出活動贈送周董最新數字專輯《最偉大的作品》以及周董演唱會門票,本公司強調從未授權該款游戲使用周杰倫之音樂作品,亦無授權其贈送周杰倫演唱會門票,該公司活動與杰威爾音樂無關!亦與周杰倫無關!并非官方授權的活動!相關法律問題,本公司已委由律師依法處理。特此聲明。”
次日,《天下3》也通過官方微博回應此事:“送杰倫數專的活動僅為《天下3》日常回饋老用戶活動。我司并未在游戲中使用周杰倫之音樂作品,杰威爾公司也并未授權我方贈送周杰倫演唱會門票,該活動確實與杰威爾音樂無關,亦與杰倫無關。”
杰威爾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告訴潮新聞記者,擅自贈送專輯和門票的行為可能導致大眾誤以為網絡游戲《天下3》與周杰倫、杰威爾音樂公司存在特定聯系,所以公司委托律師依法處理,決定正式以不正當競爭的案由起訴三家相關公司,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不過,由于案件還在審理中,公司對于此案的具體細節暫時不公開。
此外,潮新聞記者也嘗試聯系網易方面,但截至發稿暫無回應。
撥開云霧
我們如何看待此案?
周杰倫與網易的這場糾紛,紛繁復雜,作為普通讀者,我們可以從中關注什么?
首先,支持明星合法維權的固然不在少數,網友們紛紛選擇為周杰倫方站臺。但同時,也有不少網友拋出疑問,“為啥抽獎送專輯涉嫌侵權呢?”
北京大成(杭州)律師事務所劉杰律師告訴潮新聞記者,《天下3》在發布游戲上線的特定時間點,將周杰倫音樂專輯和演唱會門票作為抽獎獎品,同時在發布方式(包括話題標題、內容)上將兩者一并陳述、宣傳。本案爭議的實質是在互聯網流量時代,出于商業經營目的,制造話題、蹭流量和明星熱度,可能會觸及不正當競爭。
潮新聞記者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明確規定了四種“引人誤以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行為,其目的在于防止經營者以“搭便車”形式進行的不正當競爭:
(一)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
“本案可能與‘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有關,因為網易方在相關活動中使用了周杰倫的姓名和藝名(別名)及杰威爾公司推出的專輯《最偉大的作品》。”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大成(杭州)律師事務所周洪濤律師對潮新聞記者表示。
不過,本案仍存有一定的爭議。周洪濤認為,判決結果將取決于涉案行為是故意引人誤認為《天下3》與周杰倫、杰威爾公司存在特定聯系,還是正常的合法商業活動。
“畢竟商業活動中向消費者附贈來源合法的商品,也是非常常見的。“周洪濤說。
同樣,北京大成(杭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徐安認為,因為目前披露的信息量有限,無法作出較為準確的判斷。如果在網絡游戲《天下3》中沒有使用周杰倫的音樂作品或者游戲中顯示內容不會讓人誤以為與周杰倫有關聯,只是單純贈送專輯和演唱會門票,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是有難度的。當然,這涉及到網易方宣傳推廣的具體形式,若過度使用周杰倫的信息,也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
愛恨情仇
周杰倫與網易的那些年
回顧過往,周杰倫與網易之間的“愛恨情仇”可謂是一波三折。
2017年11月,騰訊音樂首次獲得周杰倫相關歌曲的獨家版權,并授權網易云音樂一年的使用權,直到2018年3月31日為止。
中國裁判文書網的信息顯示,當年3月31日,騰訊音樂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向網易云音樂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按照雙方的約定,立即下線相關歌曲。
而另一邊,網易云音樂卻在給用戶發布通知:如果想繼續聽周杰倫的歌就花400元買200首歌。潮新聞記者看到,當年通知的截圖上寫著“在我們明確希望購買版權未果后,由于版權方的突發要求,我們不得不很快下架涉及周杰倫等藝人的歌曲……現在強烈建議您立刻購買下列歌曲,您將終身可以收聽使用。”
然而,直到4月1日早晨7點,網易云音樂才關閉購買通道。在沒有版權的7個小時里,網易云不僅受到樂迷們的非議,還被騰訊告上了法庭。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2019年11月1日,騰訊音樂就周杰倫音樂版權糾紛起訴網易云音樂,一審獲賠經濟損失及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共計85萬元。
此外,裁判文書還顯示,騰訊音樂支付了巨額版權許可使用費獨家獲得周杰倫音樂版權,并可轉授權給其他音樂平臺。騰訊與網易云關于周杰倫音樂版權的轉授協議一年一簽,三年間授權費從870萬元漲至1818.41萬元。
在更早的2015年,網易云音樂首次被要求下架周杰倫歌曲。網易方面稱,騰訊音樂高價拿下周杰倫音樂版權并對其他平臺進行封鎖。騰訊音樂方面則回應稱,網易云音樂未經授權擅自上線周杰倫歌曲。
盡管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責令下,“獨家版權”已成為歷史,但音樂平臺對于頭部歌手音樂版權的爭奪仍未停止腳步。
從騰訊音樂3月21日發布的2022年報來看,騰訊音樂娛樂集團(TME)已與杰威爾音樂有限公司(JVR)達成續約協議。
然而,網易云音樂在周杰倫歌曲版權上卻仍處“空白”。版權還未拿下,網易與周杰倫再生糾紛,結果到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