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
1、依相關法律規定:婚后財產屬于夫妻雙方,這個房子應屬于夫妻共有,寫誰的名字都行;
2、寫上兩個人的名字是對雙方權利的明確,利于以后此財產的處理。發生法律糾紛時更加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3、如果被一方私下處置的話,可以像法院申請撤銷一方與第三人之間的合約,當然善意第三人除外。
手續費用: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后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