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是指行政相對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一種法律制度。行政復議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行使救濟權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糾正行政主體作出的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以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行政復議一般能成功嗎?行政復議是有用的,具體如下:
1、通過行政復議,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對下級行政機關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做出相應的糾正決定,包括對程序上有欠缺的,責令補正;對不履行法定職責的,限期履行;對具體行政行為主要事實不清的、適用法律依據錯誤的、違反法定程序影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的、明顯不當的決定,予以撤銷、變更以及責令重新做出具體行政行為。
2、通過行政復議,可以查明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產生的原因,找出行政機關在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促使下級行政機關采取相應措施,改進行政執法活動,防止今后再出現類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