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面落實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逐步形成了覆蓋面廣、統籌層次高、保障適度的多層次社會保險體系,織就堅實細密的民生兜底網,讓更多人民群眾分享到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在社保方面,深圳市人社部門將實現養老、失業、工傷保險應保盡保,參保繳費質量顯著提高,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日益健全,社保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更加完善。據了解,“十三五”期間,我市社保擴面征繳持續推進,實現制度和人群全覆蓋。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總參保人次達3733.86萬人次,比“十二五”期末的2961.52萬人次增長26.1%。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為98%,社會保險卡持卡覆蓋率為99.3%。待遇水平不斷提高,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增至3996元/月。
去年4月1日起,單位從業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和新業態從業人員等8類特定人員在深圳可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享受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各項工傷保險待遇,為廣大勞動者撐起了“保護傘”,讓勞動者“傷有所助”。從去年11月起,深圳全面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戶籍門檻,非深戶可以個人身份參加養老保險,依法享受養老保險保障,實現“老有所依”。
在醫保方面,深圳醫保不斷健全完善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扎牢織密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障網,讓老百姓“病有所醫、醫有所保”。深圳去年擴大醫保統籌基金對門診醫療費用的支付范圍,對高血壓、糖尿病、肺動脈高壓、多發性硬化等52種我市門診特定病種不設起付線,醫保統籌基金報銷比例最高可達90%,總體醫療保障待遇水平處在全省前列。在資助醫療救助對象參加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基礎上,開展為困難群眾購買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活動,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減輕困難群眾醫療費用負擔。截至今年3月底,深圳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1650.07萬人、1316.13萬人。
在“弱有眾扶”方面,深圳民政推動兜底保障更加溫暖有力。其中,低保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300元,低保邊緣認定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950元,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2080元,居全國前列。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養育標準實現一年一調,提高至每人每月2432元,居全省前列。修訂《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上線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系統,全年累計發放救助金約5605萬元。實施殘疾人“兩項補貼”跨省通辦,保障殘疾人權益。(記者 莊瑞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