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從價計征的稅率為1.2%,從租計征的稅率為12%,公司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按年進行征收。
法律依據: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第七條
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九條
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