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抱養的小孩怎么上戶口
抱養的孩子上戶口的方法:只有拿到民政局發的收養證明才能確實法律承認的收養關系、才能上戶口。收養關系成立后,公安部門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
辦理抱養孩子的程序是怎樣的
1、申請。當事人應當到收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收養登記申請書》,并提交有關的證明材料。
2、審查。收養登記機關受理登記申請后,應當對當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收養人、送養人、被收養人的條件是否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進行審查,并進行必要的詢問和調查。詢問或調查應當制作詢問筆錄或調查記錄。
3、登記。經審查,凡符合收養法律規定的,收養登記機關應當在受理登記申請次日起30日內,為申請人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證》,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凡不符合收養法律規定的,收養登記機關不予登記,并對當事人說明理由。
三、
抱養的如何脫離父子關系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可以選擇協議解除收養關系或訴訟解除收養關系,具體如下:
1、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收養登記證和解除收養關系的書面協議,共同到被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
2、訴訟解除收養關系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決定是否解除收養關系,在法院判決解除收養關系后,當事人再去被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