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休日加班工資規定:雙休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又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加班費;未安排勞動者補休的,用人單位支付不低于平時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資;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加班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