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與委托代理的區別有哪些?
1、建立條件不同。信托必須有一定的信托財產。如果沒有可用于建立信托的合法財產,就無法建立信托關系。委托和代理關系不必以財產的存在為前提。2、名稱不同。在信托關系中,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事,在一般委托和代理關系中,受托人/代理人以委托人/被代理人的名義行事。3、財產性質不同。信托財產獨立于受托人的自有財產和其他財產。委托人、受托人或受益人的債權人一般不得主張信托財產的權利。
代理與委托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1、代理人的代理行為不能包括事實行為;受托人的委托處理或管理行為可以包括事實行為; 2、代理屬于外部關系,不對外無代理;委托屬于內部關系,即存在于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 3、代理關系的建立,代理人授予代理權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委托合同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委托合同的建立應由受托人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