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國現行憲法頒布施行四十一周年,12月4日是第十個“國家憲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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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憲法你了解多少?讓我們一起來學習下~
什么是憲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它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系,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
憲法有哪些主要特征?
1.在規定的內容上,憲法規定的是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的組織及其運作的原則等。
2.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憲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經過區別于普通法律的特別的程序。
“國家憲法日”的由來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將現行憲法通過、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實施日12月4日以立法形式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國家憲法日”設立的意義
1、有助于普及憲法觀念,樹立憲法權威;
2、有助于擴大憲法實施的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
3、有助于發揚中華民族的憲法文化,強化國家的“文化軟實力”;
4、有助于在國際社會樹立尊重憲法的良好形象,擴大中國憲法的國際影響。(王玉)
關鍵詞: 平輿縣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