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定秘密責任人是指
1、法定定秘密責任人是指法律明確規定作為定密責任人的人員,即機關、單位負責人。
2、法律依據:《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規定》 第十四條 ,機關、單位負責人為本機關、本單位的定密責任人,對定密工作負總責。根據工作需要,機關、單位負責人可以指定本機關、本單位其他負責人、內設機構負責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為定密責任人,并明確相應的定密權限。機關、單位指定的定密責任人應當熟悉涉密業務工作,符合在涉密崗位工作的基本條件。
違反法定義務應承擔哪些責任
違反法定義務必須承擔違約的責任。
違反法定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
1、民事責任。民事責任主要是財產責任,也可以是以人身,行為,人格等為責任承擔內容的非財產責任;
2、行政責任。對行政違法者的制裁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行政處罰是由國家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律規定的行政相對人所實施的法律制裁;
3、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因其犯罪行為所必須承擔的由國家司法機關代表國家依法所確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即行為人實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為所必須承擔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關鍵詞: 法定定秘密責任人是指 違反法定義務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