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與其他的協議書并沒有多大的區別,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的標準格式與普通的協議書標準格式相同。如下:
1、首部要寫明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
2、正文要寫明想進行約定的婚前、婚后財產的范圍、名稱、數量、種類等,并對上述財產的歸屬及使用作出約定。同時也可以約定婚前財產婚后處分產生的收益如何分割。
3、最后,在落款處,男女雙方需簽字認可,并寫上簽訂協議的時間。
實踐中,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先空著,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的面前簽字確認。
以上就是標準的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需要的標準格式。下面,為您提供一份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范文,希望可以給您提供到一點幫助。
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范文:
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
甲方(男方):姓名、身份證號、籍貫、職業、住址、聯系電話等
乙方(女方):姓名、身份證號、籍貫、職業、住址、聯系電話等
甲乙(夫妻)雙方經過平等協商,特對雙方各自財產歸屬做出約定,并進行公證:
第一條雙方于年月日登記結婚,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有形資產等)永久歸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后)財產: (財產清單)。
(2)女方婚前(后)財產: (財產清單)。
第二條各自名下財產因增值、轉讓等產生的利益亦歸各自所有,與對方無關。
第三條雙方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及獨立承擔,與對方無涉。
第四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債務人有讓債權人知道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如債務人未履行該義務,導致法院判定本協議另一方替債務人償還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該債權轉給償還方。
第五條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以及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屬個人特有財產,為該方自己所有。
第六條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第七條本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