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配偶是否有繼承權?
1、婚前房產屬于配偶個人財產,如果離婚,此房產不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不參與雙方的共同財產分割;但如果配偶過世,配偶的另一方屬于第一繼承人,充分擁有繼承權。
2、雖然房子是婚前的,但是丈夫死后該房產就屬于遺產,妻子有繼承丈夫遺產的權利,是可以繼承的,除非丈夫生前有遺囑明確不給妻子。
3、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后,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
4、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也不會發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意愿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案情父母、外祖父母。
被起訴離婚有什么影響?
起訴離婚意味著婚姻關系結束了。從審理過程到結果來說沒有什么區別,法院都會根據實際情況去審判處理的,不會因為是起訴方就有什么特權的。
雙方都可以舉證并主張自己的權益和觀點。只是在心理層面上,有細微的不同,起訴方可能是顯得更主動,更想脫離婚姻,而被起訴方處于被動,當然很多人想離婚也會等著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