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權人是什么意思?
(一)地役權人是指設立地役權的權利人,與地役權人相對的供役地權人,即提供設立地役權土地的人,該人享有對土地的真正使用權,設立地役權后該土地的使用權不發生轉移。
(二)地役權一般涉及兩個地塊,且這兩塊土地分屬于兩個所有權人,前一塊土地所有權人被認為擁有地役權,稱為地役權人。
地役權可以抵押嗎?
根據法律規定,地役權不得單獨抵押,但是以設有地役權的土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時,地役權一并轉讓。
所謂地役權是指不動產權利人為自己使用不動產的便利或增強自己不動產的效益而利用他人不動產的權利。地役權與土地利用不可分離,是伴隨土地私有過程而產生的土地利用規范,是大陸法系民法及英美法系財產法上均設立的一項重要制度。地役權制度的立法精神在于盡量不削減供役地的效用而增加需役地的價值。
在房屋上申請地役權提交哪些材料?
地役權是一種獨立的物權,在性質上屬于用益物權的范圍,是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不動產效益的權利。在房屋上設立地役權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地役權設立登記。申請地役權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地役權合同;
(四)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五)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