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跑路怎么辦-
1、搜集有用的證據
勞動者一定要保存證據,特別是證明自己和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招聘簡章、記錄以及勞動合同;職工名冊、考勤記錄;上崗證、工作證(牌)、出入證、飯票、加班記錄、押金收據、工資欠條、同事證言等。對于欠薪的數額最好能以書面形式確定,不要輕信口頭約定。
2、保護公司生產資料
勞動者得知老板跑路后,應第一時間保護好廠里的設備等相關生產資料,等待政府部門來查封,切莫被老板偷偷運走;若老板真抓不回來,那這些設備拍賣所得會用來發放被拖欠的工資。
3、找勞監大隊投訴或仲裁
遭遇欠薪的,應盡快至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準備證據至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每年年底,勞動爭議仲裁都會有清欠的綠色通道。
老板跑路怎么討工資?
1、公司跑路了工資一般可以通過如下方式來討回:
(1)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因為是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所以公司老板跑路后并不影響員工采取維權措施,因此員工照樣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2)向法院申請資產保護及公司資產清算拍賣。因為公司倒閉后,公司債主不僅有被拖欠工資的員工,還有其他的業務債主。所以,為盡快拿到工資,員工即需要采取這一手段。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