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身侵犯了什么權利?
搜身是對公民人身自由和名譽權的侵犯。因為公民的人身自由權是指公民的身體有自己的支配權和控制權,未經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留、搜查和侵犯;名譽權是指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對自身特征的社會價值獲得社會公正評價的權利。隱私權是個人生活的秘密權,是指公民希望隱瞞不危害社會、未經本人許可不得公開的個人事務的權利。搜查只是對公民人身自由和名譽權的侵犯。當然,除非在強行非法搜體的過程中,被發現有一些身體缺陷,屬于個人隱私,否則將是附帶有侵犯隱私權。
什么情況屬于非法搜身?
1.機關、團體、單位的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個人無權為尋找遺失物、有關人員或者實現其他目的,搜查、搜查他人的身體或者房屋;
2.有權搜查的人濫用職權,未經合法批準或者授權非法搜查的;
3.有搜查權的機關和人員不按法定程序和程序進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