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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至24歲失業青年,福建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等十部門近日聯合推進實施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采取補貼支持、稅費支持和保障激勵等系列支持政策促進就業。
補貼支持方面,福建省對吸納就業見習的單位將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用于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或單位為見習人員購買商業醫療保險。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準。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福建省將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延續至今年底。
稅費支持方面,福建省明確見習單位支出的見習補貼相關費用,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符合稅收法律及其有關規定的支出,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保障激勵方面,福建省明確見習人員的見習時間一般為3至12個月,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不視為就業,見習期滿后可按規定參照應屆畢業生享受有關政策。在國家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示范單位評選中,優先激勵參加本次計劃并表現突出的各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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