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需要什么材料?
法院起所需資料如下:
1、民事起訴書。(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都須原告簽字或蓋章)
2、主要證據材料復印件。(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
3、原告身份證復印件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訴狀要寫有格式規范。
1、文件名稱。一般寫“民事起訴書”或“民事起訴狀”;
2、訴訟主體。即原告和被告,可能還有第三方,訴訟主體為自然人要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聯系方式5項是必須信息,訴訟主體為單位的,要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聯系方式;
3、訴訟請求。按照“請求依法判令xxxxx”;
4、事實與理由。說明事實(比如受到侵害),再說明要求賠償的理由(實體法的規定)和提起訴訟(程序法的規定)的理由。實踐中為了簡便,有些簡單的案件也可以不詳細列明理由,只寫“依法應承擔責任”、“依法起訴至貴院”即可;
5、受訴法院、簽字蓋章。文尾要寫清遞交訴狀的法院、具狀人(原告)起訴時間。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必須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狀人親筆簽字(蓋章、按手印)的原件。
民事訴訟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起訴狀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起訴狀正本和副本均必須提供原件,原告為個人的必須親筆在"具狀人"一欄中簽名,原告為單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2、主要證據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復印件)。包括下列證據:
(1) 證明原告訴權的證據;
(2) 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起訴的民事法律關系的證據;
(3) 證明原告所訴事實、理由存在的證據;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
3、原、被告的身份證明:
(1)原告為個人的,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必要時提供原告的戶籍證明;被告為個人的,提供其戶籍證明或暫住證明;
(2)原告為單位的,提供其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被告為單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記證明。
4、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托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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