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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社廳牢牢把握“學思想、強黨性、重實踐、建新功”總要求,強化政治機關意識,履行經濟單位推進發展職責,牢記民生部門增進福祉使命,服從省委省政府重大戰略,做到“項目前方打仗 社保后方保障”,服務工程建設項目發展和被征地農民參保“雙到位”,扎實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取得一定成效。
破解難題“動真格”。加強督辦解決存量,針對省內存量被征地農民未參加養老保險問題,指導督辦重點區域南昌市加快出臺保障辦法,“真金白銀”籌集社保資金,妥善處理“已征未保”群體養老保險落實,預計投入180億政府補貼資金解決15萬存量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切實化解風險隱患。密集調度辦好增量,嚴格抓好國家和省級重點新項目社保方案審批,靈活運用老項目落實溯源法,確保新項目方案達到 “先保后征”要求;將被征地農民參保落實任務納入主題教育民生項目清單,按月調度參保及補貼進度,用好高質量發展績效考評“指揮棒”,推動各地扎實落實“應保盡保、應補盡補”;按項目分區域赴實地開展調研督導,做實重點項目征地社保方案的驗收評估。
為民造福“下真功”。籌集和發放標準雙提標,提高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預存資金標準,從每畝不低于6000元提升至不低于10000元,切實解決籌集資金不足問題。明確足額保障繳費補貼,對于選擇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政府繳費補貼統一按15年計算,并全部足額計入個人賬戶,此作法屬于中部六省唯一。參保服務再提質,實施被征地農民社保定制服務,為參保對象建立服務清單,信息系統內精確跟蹤標識。加大宣傳引導,利用微信、電視廣播、鄉村宣傳欄等平臺,采用百姓喜聞樂見的方式宣講被征地農民參保政策,提升政策知曉度,引導被征地農民選擇合適的參保方式,組織群眾早參保、有序參保,引導早繳費、早補貼、早享受。
推動落實 “出真招”。按照“誰征收、誰負責”和“先保后征”的原則,壓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作為土地征收實施主體的責任,實行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制,建立政府主導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協調機制。建立征地參保“預判、預審、預存、預警”機制,即預判摸底,提前介入,征地開始即啟動社保人員、資金等評估,為征遷清障提效;預審方案,優化社保審批流程,緊跟項目征地進度,預審社保方案、編制任務清單、落實補貼資金,確保有力高效支持重大項目推進;預存資金,在村鄉縣逐級開展“三審三公示”,建立多部門聯審認定、定期撥付、督促考核機制,確保征地社保預存資金足額到賬;預警風險,對存在較大社會穩定風險的征地項目進行風險預警提示。此外,以審計監督、巡視監督為手段,開展征地社保專項整治,統籌化解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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