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抵消與抵消的區別
債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的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同等數額內互相抵消。
債務抵銷是指當事人雙方互負給付種類相同的債務,雙方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之清償,而使互負債務在對等數額內相互消滅的法律制度。其實是一樣的,因為這是外來的法律制度,所以我們在翻譯上有所不同。
二、
債權債務抵消的方式
債權債務抵消的方式如下所示:
1、清償,是指債務人按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向債權人履行義務;
2、債務的免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雙方的協議而導致債的消滅;
3、抵消,指當事人雙方相互負有相同種類的給付,將兩項債務相互沖抵,使其相互在對等額內消滅;
4、提存,這是指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時,將無法給付的標的物交提存機關,以消滅債務的行為;
5、混同,即債權與債務同歸于一個民事主體,而使債的關系消滅的法律事實。
三、
雙方債務抵消種類相同情況有哪些
為確保雙方債權目的的實現,只有雙方債務的給付種類相同時才可抵銷。
1、金錢債權,不論是否為相同種類的貨幣,一般均可抵銷;
2、雙方債權均以特定物給付為標的的,即使該特定物屬于相同種類,也不得抵銷;
3、一方的債權以特定物的給付為標的,他方債權以同種類的不特定物的給付為標的的,對于特定債權不得以種類債權為抵銷,但對于種類債權得以特定債權為抵銷;
4、雙方雖均以同種類物的給付為標的的債權,然其應給付物的品質有所不同時,以劣等品質的物為給付標的的債權,對于以優等品質的物為給付標的的債權不得為抵銷,反之則可以抵銷;
5、雙方雖均為種類債權,其種類范圍有所不同時,得以小范圍的種類債權對于廣范圍的種類債權為抵銷,但不得以后者對前者為抵銷;
6、選擇債權依選擇而發生給付同種時,得為抵銷;
7、清償地不同的債務也得為抵銷,但為抵銷的人應賠償他方因抵銷所受的損害;
8、破產債權人在破產宣告時,對于破產人負有債務者,無論給付種類是否相同,可為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