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識產權出資入股的低注冊資本要求
(一)一人有限公司注冊資本要求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一人有限公司低注冊資本為10萬元人民幣,而且,注冊資本需一次性出資,不能分期出資。
(二)普通有限公司注冊資本要求為普通的有限公司低注冊資本為3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可以分期出資,首期出資可以為20%,其余注冊資本在2年內到位。
(三)股份公司注冊資本要求股份公司低注冊資本要求為500萬元人民幣。
(四)集團公司注冊資本要求集團公司依據法律規定,其注冊資本低要求為5000萬人民幣。
(五)特殊行業注冊資本要求特殊行業的注冊資本有明確規定,比如國際貨運代理低注冊資本為500萬人民幣,二級建筑工程公司要求為2000萬人民幣。
(六)外資公司注冊資本規定外資公司注冊是需經審批的,普通的外資公司注冊資本依據2006年實施的新公司法的相關規定,特殊行業的依據行業規定的低注冊資本要求。不同類型的公司,內資公司與外資公司,特殊行業的公司,其注冊資本低要求是不同的。
二、企業的注冊資本用于何處,作用是什么?
企業的注冊資本用于公司的日常經營,其作用是:公司制的企業是以出資額為限承擔債務責任,開展經營活動的交易籌碼:公司注冊資本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是進行資金融通的信用杠桿:企業融資的實質是信用交易,無論是在創業階段,還是在之后每一步的發展階段,企業的任何融資都要依據資本金這個杠桿。
三、知識產權訴訟管轄法院是哪個法院
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具體到專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第五條規定: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關鍵詞: 知識產權出資入股的低注冊資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