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增值稅抵扣的內容有哪些?固定資產增值稅抵扣的內容介紹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中所說道的建筑物,指的是人們說的生產、生活或者是進行其他活動的房屋或者場所,也就是《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 (GB/T14885-1994)中代碼的前兩位數字為“02”;結構是指人不生產生活的人工建筑,即《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 (GB/T14885-1994)中代碼的前兩位數字為“03”;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生長在土地上的礦產資源和植物。
建筑和建筑物分為:就是我們所說的房間的基本設施,例如給排水、采暖、環衛、通風、照明、通訊、燃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建筑設備及配套設施。
二、一對于納稅人而言,固有的資產進項稅是能夠抵扣的,如果是規模比較小,納稅人的固有資產進項稅是無論什么都不能抵扣的。
《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是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國內,把增值稅納稅人的種類分為了,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規模小的納稅人是以3%的稅率,然后來計算應納現行增值稅,納稅的普通人依照“應納tax=當期銷項稅-當期進項稅”的公式計算當期應納稅。“進項稅”指的是一般納稅人獨特的概念,一般納稅人進行購買固有資產的進項稅是遵守《條例》和國家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抵扣。購買固定資產的小規模納稅人的進項稅額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抵扣。
《條例》規定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只要這些單位和個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無論繳納的增值稅是否抵扣,都應按17%或1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增值稅的抵扣也是不同的,稅額抵扣是針對于一般納稅人的,指的是一般納稅人因為進口設備等貨物向海關繳納的增值稅,在符合《增值稅條例》及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從應納現行銷項稅額中抵扣。
《條例》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包括: (一)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使用一年以上的設備、工具、器具;(二)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兩年以上,不是生產經營的主要設備。
第三,普通納稅人購買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也可以抵扣
關于什么是無形資產,通過資料可知。國稅發布的規定可知,無形資產指的是,沒有實物形態卻能夠帶來經濟價值的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商標權的轉讓、專利權的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轉讓等。我們再來說不動產,顧名思義不動產指的是不能移動,移動后會改變其性質和形狀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或構筑物及其他土地附著物。
四、一般納稅人購買下列固定資產,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通過前面可以得出,固定資產增值稅抵扣還是內容挺多的,所以大家一定要知道相應的內容有哪些,這樣以后對于資產的抵扣就不會不清楚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