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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技能人才評價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對評價機構管理、評價質量監管、關鍵環節監管等方面作出明確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擇優遴選評價機構,規范機構備案工作;要與屬地評價機構簽訂《技能人才評價質量管理責任書》,壓實質量管理主體責任;要加強政策業務知識培訓,強化評價資料調度核查制度,健全質量監管工作機制;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派遣人員對轄區內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組織情況、考場紀律和工作行為等進行隨機督導。
《通知》指出,各評價機構要科學合理制定考務管理、保密管理、質量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規范機構崗位設置;技能人才評價報名要實行“雙承諾”制度,嚴格資格審查流程;要規范評價過程,理論知識考試要采用智能化上機考試;要嚴格落實考評員回避制度和定期輪換制度,建立交叉使用機制,規范考評員管理使用;要嚴格按照內部質量督導有關規定,加強培養和使用,遵循全覆蓋原則,實現內部質量督導常規化派遣,逢考必督;要加強證書的使用與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做好證書數據審核、上報工作;要加強資料歸檔,紙質材料保管不少于3年,電子材料不少于5年,關鍵節點的紙質材料須掃描成電子版材料永久保存;要接受屬地人社部門監督,證書數據納入當地技能人才統計范圍,規范開展異地評價活動。
《通知》強調,各地要明確職責分工,市(州)人社局要負責本地區技能人才評價工作質量監管的統籌規劃,市(州)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負責質量監管工作的具體實施,加強質量督導的技術指導、支持服務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強政策解讀宣傳,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地人社部門要強化屬地多部門聯合監管,形成技能人才評價監管合力,推動形成政府監管、機構自律、社會參與的監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