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昨日透露,深圳市政府正式印發《深圳市推動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從明確產業重點發展方向、構建技術創新體系、優化產業空間布局、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加大推廣應用支持力度、加強資金保障等7個方面推出20條具體措施,全力打造“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以及“國際軟件名城”。據悉,未來5年,深圳市政府將統籌安排財政專項資金用于支持軟件產業發展,資金規模實現“倍增”,展現深圳堅定發展軟件產業的決心。
鼓勵構建技術創新體系
根據《若干措施》,深圳明確軟件產業重點發展方向,聚力攻堅核心軟件,強化布局新興平臺軟件及行業通用軟件。
在構建技術創新體系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實施技術攻關重大項目。比如,支持軟件企業聯合用戶單位、高校院所,圍繞深圳軟件產業重點發展方向,開展關鍵核心技術和共性通用技術的協同攻關,給予項目承擔單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資助。經市政府認定的懸賞項目、戰略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重大項目,按審定總投入給予全額資助。支持軟件企業圍繞產業鏈關鍵環節,組織實施經濟社會效益顯著、主要性能指標取得突破的新產品應用推廣項目,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不超過審定總投入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
同時,《若干措施》提出,搭建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打造生態創新孵化平臺,加強知識產權布局和保護,營造創新創業良好氛圍。
優化布局軟件產業發展空間
深圳高標準規劃建設重點軟件園區。比如,按照全市“20+8”產業集群和深圳市數字經濟核心區的規劃布局,重點在北站-坂田片區、大鏟灣片區、西麗留仙洞、河套片區、尖崗山片區等區域,高標準規劃建設一批特色鮮明、集中度高的重點軟件園區;鼓勵各區優化園區內外環境,在園區周邊配套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打造宜居宜業宜創的軟件人才生態社區等。
構建國家、省、市軟件名園體系。大力推進軟件園區專業化、特色化、品牌化、高端化發展,開展市級綜合軟件名園、特色軟件名園的認定評估工作,支持有條件的軟件園區申報國家級、省級軟件名園(基地)。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軟件名園(基地)的軟件園區,分別一次性給予園區運營主體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的獎勵;對考核獲評優秀的國家級、省級、市級軟件名園(基地),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支持由各區對園區內軟件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補貼,對新入駐的軟件企業連續三年給予不低于50%的租金補貼。
強化軟件人才集聚效應
加大軟件人才培養力度。鼓勵院校加快軟件類學科建設,大幅度擴大招生規模。對經國家部委評定的國家特色化示范性軟件學院,加大資金保障支持力度。鼓勵軟件企業、工業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職業學院、技術學校等合作,共同編制基于自主核心技術路線的操作系統、數據庫、人工智能、工業軟件、信息安全等軟件教材,開展軟件教學、人才資質認證,合作建設軟件實訓基地等,培養既懂行業知識又懂信息技術的復合型人才。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不超過審定總投入的50%,分階段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
加大軟件人才招引力度。鼓勵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團隊來深創新創業,對承擔工業軟件、基礎軟件等重大技術攻關的核心團隊,給予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財政資金支持,對頂尖團隊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鼓勵深圳重點軟件企業或研究機構培育引進國內外院士、科學家、核心技術領軍人才等,為外籍軟件人才辦理工作許可證和工作居留證提供“一站式融合服務”。對深圳重點軟件企業的骨干軟件人才,根據其上年度對深圳產業發展、自主創新等方面的貢獻給予創新人才獎勵。支持建立以企業自主評價為主的軟件人才評價體系,對獲得產品經理國際資格認證(NPDP)、項目管理專業人士(PMP)、系統架構設計師、系統分析師等資質認證且符合一定條件的骨干軟件人才,給予子女入學、醫療保健、安居保障等專項優惠政策。
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壯大軟件企業中堅力量。制定《深圳市重點軟件企業名錄》并動態更新,加大對重點軟件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快“專精特新”“獨角獸”等軟件企業培育發展;支持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對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50萬元、300萬元獎勵;對規模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年度營業收入及增速達到一定標準的,按營業收入增量的一定比例給予階梯式獎勵等。
加快“引進來”“走出去”步伐,同時提升軟件企業質量品牌標準能力。比如,積極引進具有自主核心技術的基礎軟件和工業軟件企業總部、研發機構,行業龍頭企業,國家重要開源組織以及質量標準、投融資、產權交易、測評認證、人才培訓、法務咨詢等專業服務機構;對新引進落地且符合條件的,分類分階段給予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落戶獎勵;支持軟件企業加快拓展國際市場,建立健全開發、銷售、運營和服務體系;對軟件企業與國外資信等級較高的企業簽訂的軟件出口合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融資和保險支持力度。
加大推廣應用支持力度
加快信息技術應用創新軟件推廣應用。比如,制定深圳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產品標準(圳創標準),定期發布“圳創庫”;支持建設深圳軟件名企名品展示中心,打造深圳市軟件名品庫,對符合條件的建設運營費用予以保障等。
加快開源軟件推廣應用,提升工業企業軟件應用水平,推動人工智能軟件以及首版次軟件推廣應用。比如,制定《深圳市首版次軟件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并動態更新,對符合條件的首版次軟件,按一定時期內審定銷售額的30%,給予軟件開發商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按首個銷售合同對應用戶的審定采購額的10%,給予用戶單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助;定期評選公布首版次軟件示范應用單位。鼓勵保險機構開發“首版次軟件質量安全責任保險”“網絡安全軟件產品險”等,推動首版次軟件創新產品突破推廣應用初期市場瓶頸,對符合條件的投保項目,按不超過一定費率及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一定比例,給予投保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資助。
《若干措施》還就全方位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做出了規定,比如充分發揮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的作用,吸引投資機構、行業領軍企業等社會資本投入,成立深圳市工業軟件(基礎軟件)基金等。(記者 吳德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