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貼政策內容
(一)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對象范圍:就業困難人員
2.補貼標準: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
3.享受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年齡為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二)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1.對象范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
2.補貼標準:小型微型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費、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3.享受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二、補貼申請流程
(一)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1.申請材料:基本身份類證明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
2.申請渠道:在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現場辦理
3.辦理時間:1個工作日內受理,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財政部門撥款后于5個工作日內發放。
4.發放方式: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銀行賬戶
(二)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1.申請材料:用人單位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明細表、勞動合同復印件等。
2.申請渠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現場辦理
三、具體經辦渠道
申領機構: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