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貼政策內容
(資料圖)
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在廣東省政策體系中歸屬為兩個子項目,分別是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和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
(一)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
1.補貼條件:
(1)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本省及協作地區的脫貧人口,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勞動合同不作時間要求,下同);
(2)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2.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3.補貼標準:每月按用人單位為符合條件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給予補貼。
4.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二)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
1.補貼條件:
(1)用人單位屬于小型微型企業;
(2)用人單位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3)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2.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3.補貼標準:每月按用人單位為符合條件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給予補貼。
4.補貼期限:每人最長可享受2年。
二、補貼申請流程
(一)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
1.補貼對象需提交的材料:符合條件人員的基本身份類證明,勞動合同(有條件的地區可改為核驗就業登記信息,下同)。
2.人社部門需另外核驗的信息:社保繳費記錄,就業困難人員身份信息,脫貧人口信息(以脫貧人口身份享受時核驗),單位登記信息。
3.申請程序:補貼對象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補貼。首次補貼申請應于首次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
(二)小微企業社保補貼
1.補貼對象需提交的材料:符合條件人員基本身份類證明或畢業證書,勞動合同。
2.人社部門需另外核驗的信息:社保繳費記錄,單位登記信息,申請對象是否屬于小微企業。
3.申請程序:補貼對象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補貼。首次補貼申請應于首次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
三、具體經辦渠道
以上補貼均可在縣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線下辦理,也可登錄各地指定的線上辦理渠道辦理(如政務服務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