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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人社廳、財政廳印發《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2年1月1日起,為福建省2021年底前已辦理退休手續,并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待遇。全省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確定。
福建省今年繼續統一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40元增加,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標準一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以“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為原則,在按退休人員2021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調整增加,同時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適當傾斜是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對2021年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0元。新增基本養老金將于7月31日前發放到位,惠及全省220萬名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