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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人社廳、財政廳印發《關于2022年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以湖北省退休人員2021年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確定,惠及全省近620萬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
根據國家要求,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辦法統一,都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據悉,7月底前,湖北省各級人社部門會將所有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把黨和政府的溫暖及時送到退休人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