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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人社局對192人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金資格進行專項稽核,6名遺屬把多領的5955元生活困難補助金退回到社保專項基金賬戶上,確保了基金穩定運行。
在核查過程中,咸安區人社局發現有的遺屬不報告親人死亡時間,還有的遺屬領取待遇時間和親人死亡時間有疑點。針對上述情況,咸安區人社局認真分析,在對遺屬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上,不放過任何一個環節,做到查細、查實、查快、查好,并做好詳細的登記和記錄,再根據核定部門掌握的信息資料進行核查。在此次稽核中,他們查出了6名人員死亡時間未到人社局報告、登記,作為稽核重點。
咸安區人社局要求遺屬申請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時,應先把親人死亡時間和相關資料交由稽核部門。核稽人員根據遺屬所報告時間,按程序調查,逐一走訪,逐一核對。
在對被調查遺屬人員身邊的居民了解情況時,有一居民反映,許明棟死亡時間是2022年1月,其遺屬報告的死亡時間和領取待遇時間有誤,核查人員迅速聯系了相關部門查閱了資料和臺賬,逐人核實,核查出了其多領取4個月遺屬生活困難補助金。之后經核查人員耐心宣傳社會保險法相關政策,并下發了《追繳整改意見書》,追回了多領的補助金15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