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禁毒條例》11年后再次修訂
強化數字賦能禁毒工作
本報杭州3月29日訊 (記者 蔣欣如) 3月29日,《浙江省禁毒條例》新聞發布會在杭州召開。修訂后的《條例》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固化近年來禁毒領域工作創新舉措,注重體現浙江特色,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自2001年出臺后,分別于2004年、2011年作了修改和修訂,對規范和保障全省禁毒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禁毒形勢不斷發展與變化,《條例》亟須進一步修訂完善。同時,我省在數字禁毒、禁毒信用監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創新舉措,有必要通過立法加以固化。
數字化改革是我省推進新時代禁毒工作的重要抓手。《條例》規定,全省應當建立統一的禁毒綜合治理數字化平臺,推動大數據等技術在禁毒監測預警、執法查處等工作中的應用。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省禁毒委正在建設浙江禁毒“蒼穹”綜合系統,已在網絡毒品犯罪“一體化”打擊整治、吸毒人員“無感式”管理、易制毒化學品“全流程”監督管理、毒情形勢“物聯化”監測預警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將禁毒知識納入中考考試范圍成為修訂一大亮點。“拒毒要從預防吸第一口開始,實際上,我省早在2015年就明確要求將禁毒預防教育知識納入相關考綱與考題,不少地方已將禁毒知識納入中考范圍。”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修訂將這一做法通過立法予以確認。同時,《條例》進一步強化禁毒宣傳教育,要求建立健全全民禁毒宣傳教育工作體系,明確圖書館等公共文化服務場所、媒體及其經營單位在禁毒宣傳教育方面的職責義務,并對演藝行業的涉毒違法犯罪人員作了從業禁止或者限制性規定。
此外,《條例》對禁毒社工的配備、管理、職業培訓等方面作出規范,要求保障其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健康體檢等待遇,防范和減少職業風險。獲得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禁毒社工,將納入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