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董事意思是什么?
獨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是指獨立于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內部任職,并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系或專業聯系,并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
中國證監會在《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證監會的《指導意見》)中指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并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關系的董事。”[1]2023年4月,據新華社,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見》。
非獨立董事和獨立董事的區別在哪?
獨立董事和一般的董事區別主要體現在任職條件和職權方面。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職務,并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非獨立董事則與之相反。
區別在于:
1.身份不同。
獨立董事為公司股東而不擔任職務,并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
非獨立董事則與之相反,通常有三種身份:公司雇員,內部董事的家眷親屬,董事控股其他公司的雇員。
2.職責不同
獨立董事職責較非獨立董事,職責更大。獨立董事對公司事務做出判斷并引導,并對其他董事,職員進行監督;
獨立董事最根本的特征是獨立性和專業性。獨立董事最主要的特點是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和公司股東也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判斷的關系,所以始終能保持客觀中立,對一般董事、高管等人員進行監督。非獨立董事則與之相反,通常有三種身份:公司雇員,內部董事的家眷親屬,董事控股其他公司的雇員。獨立董事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監督董事會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