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涉嫌非法集資是什么意思
涉嫌非法集資的意思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回報的行為。
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二、
非法集資多少錢定罪
非法集資多少錢定罪,具體如下:
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三、
非法集資的人數上限有規定嗎
我國法律規范并沒有對參與非法集資的人數進行限定,但根據司法實踐來看,非法集資案件的人數需要為不特定的多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