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拘留幾種情形包括哪些情況?
環保拘留的情形:
1.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
2.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
3.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4.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藥,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環保問題被拘留會留案底嗎?
法律快車提醒您,環保問題被拘留不會留案底。
一般最終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就不會有案底。如果拘留沒有超過15天,通常就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特點: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采取的懲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采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決定拘留人大代表時,需要向有關部門報告或報請其許可: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如果因為是現行犯被拘留,決定拘留的機關應當立即向其所在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報告;因為其他原因需要拘留的,決定拘留的機關應當報請該代表所屬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