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看到很多人在搜索股改對價的相關內容,小編呢對此也是非常感興趣,特意整理了相關的內容,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下吧!
股改對價的含義是什么?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通過“對價”可以理解為非流通股股東為取得流通權,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相應的代價(對價),對價可以采用股票、現金等其它共同認可的形式。
股權登記日收盤之前賣掉了,就不能拿到對價送的股票。只要在股權登記日收盤之前買進來的股票,就能獲得對價送的股票。對價送的股票自動到您的帳戶上。例如10送3股就是您有100股,送您30股。10送3股后您就擁有130股了。
股改對價基本原則有哪些?
原則一:非流通股股東不得利用股權分置改革變相擴容
如果股權分置改革后的股權結構中總股本大于股權分置改革前的股權結構中總股本,則意味著上市公司在股權分置中實施了股權的變相擴容,股權的變相擴容會加重市場所承受的再融資壓力,從而使流通股股東對股價預期產生更多不確定性。
此外,這還意味著經過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之間的討價還價程序后,上市公司可以利用股權分置改革來跨越股份增發的審批門檻,達到變相融資的目的。
原則二:非流通股股東不得以上市公司財產作為自己支付給流通股股東對價
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除了考察具體對價金額(數額)是否合理外,還應關注支付對價的實際來源。
非流通股股東與上市公司是兩個獨立的法律主體,而上市公司財產與股東財產更是兩個不容混淆的概念。簡而言之,非流通股股東的錢不等同于上市公司的錢,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應該完全來自非流通股股東本身而非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東使用上市公司的錢來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為股權分置改革“買單”,這不是對流通股股東的補償,而是對流通股股東利益的再次侵害,同時亦違反了股權分置改革中保護公共投資者的核心原則。
原則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不得以惡化上市公司財務指標為代價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應以不惡化上市公司財務指標為基本規則。
關鍵詞: 股改對價的含義是什么 股改對價基本原